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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关于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
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的通告
为贯彻落实国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,坚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行为,保障粮食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白沙县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严禁永久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种植行为
1.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槟榔、橡胶、荔枝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。永久基本农田应以种植水稻、玉米、番薯、甘蔗、花生、大豆等粮食作物为主,可适量套种或间种瓜果、药材等浅根系作物。
2.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,严禁违规改变用途发展林果业或破坏耕作层的设施农业。
二、已种植非粮作物的整改要求
1.自行清理恢复耕种:凡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已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,种植者须于被发现后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并恢复耕地原状,确保可用于粮食种植。
2.逾期后果:逾期未清理的,由具备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依法处置,乡镇政府配合开展相关工作,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种植者自行承担。对拒不整改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等相关文件,一律取消相关责任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、种粮补贴等涉农政策补贴,并依法依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《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》,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开垦费每亩最高4.6万元、最低2.66万元。
三、规范种植咨询与地类核查
1.提前核查地块性质:有意向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的农户,请携带身份证、拟种植地块范围红线,前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地类核查,或联系乡镇政府进行实地核查。经确认为非永久基本农田的园地、林地等地块,方可依法种植。
2.无偿服务:乡镇政府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为村民提供土地地类性质查询、政策解读等全程无偿服务,确保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。
粮食安全是“国之大者”,耕地保护是全民责任!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粮食生产的核心载体,请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积极配合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,共同守护粮食生产命脉。
四、咨询电话
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0898-27722672
县农业农村局:0898-27722746
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0898-27722273
特此通告。
附件:
附件1.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表

附件2.耕地“非粮化”整改复耕建议种植类别清单

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
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6年3月18日
来源: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、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深的配资知识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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